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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不甘心人才两空 将昔日女友告上法庭索旧账

  发布时间:2012-07-10 10:09:07


    许多人会心存“做不成恋人做朋友”的美好愿望,可事实上让当事人达到如此高深的境界实在稀少,因此,绝大多数两个恋人在结束恋情时通常会表现出绝情或过激的行为,其中,最常见的是女方归还男人赠送的礼物和信物。27岁的张强和女友小雨分手后要求女友把恋爱期间自己的花费拿出来。对此,小雨不予理会,张强便将小雨告上法庭,并自己列了一份恋爱消费清单,要求偿还自己欠款3420元。

    27岁的张强住巩义市,2011年6月初,经人介绍与26岁的小雨相识,小雨是个漂亮的女孩,两人见面后张强对小雨很满意。小雨也不反感,心想接触看看,小雨通过几个月了解觉得两人并不合适,无论是性格还是各方面。心想恋爱本如此,合适就奔着结婚方面努力,不合适就好聚好散,以后还是朋友,于是向张强提出分手。情陷其中的张强很是气恼愤怒,心想约会这段时间自己花钱不说,女朋友却还是离开自己,为此,倍受精神打击的张强要求小雨把两人在一起的消费的金钱全部退回来。

    此举动让小雨哭笑不得。小雨便把恋爱期间张强送的礼物都归还,但对两人一起看电影和吃饭等零星费用不再理睬,毕竟,这是两人一起的共同消费,说不清也道不明,再说了两人在一起有时小雨也会买单,想来张强也不会认真执着到如此的绝情计较。然而,张强看到小雨不愿意全部归还自己恋爱期间的费用,一怒之下,他将昔日女友告上法庭算起了“恋爱旧账”,坚决要求女方将恋爱期间花费的金钱统统退出来。

    张强提供一份2011年6月1日至10月12日花费清单、一封短信及一份报案材料,认为小雨借其款3430元未还,要求小雨偿还。经质证,小雨认为花费清单其从未见过,清单是张强单方书写,自己更未签过名;短信确实是恋爱期间自己发的;报案材料原告所写不是事实,小雨从未主动给张强发过短信,都是张强先给小雨发的短信。

    本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以自己书写的一份花费清单,要求被告偿还欠款3430元,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原告也无其他证据充分予以证明,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343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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