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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淘金梦未圆 起诉出国劳务中介讨回手续费

  发布时间:2012-07-17 10:37:52


    为实现自己的出国淘金梦,李平(化名)与声称可以办理出国打工手续的张强(化名)签订了协议,张强称可以帮李平办理出国手续。但最终却未能为李平办理成,并拒绝返还李平支付的部分款项。7月17日,巩义法院判令张强返还李平办理出国务工费六千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1年,心怀出国淘金梦的李平与张强达成协议,由张强为李平办理出国劳务事宜,李平分两次交给张强12000元。此后张强开始推托,李平也并未出国打工。后多次向张强讨要费用,张强退还6000元,至今仍欠下6000元整。由于张强承诺李平出国,李平在家没干活等张强通知,导致两个月没有工作,李平便拿着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强退还收取的费用6000元及误工费4000元。

    巩义法院认为,被告收取原告出国费用12000元属实,协议生效后,被告却未能为原告办理出国打工手续,原告讨要费用时,被告同意退回费用,但仅退回6000元,原告要求被告退回其余6000元费用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4000元,未向本院提交相应证据,对此本院不予支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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