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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用心巧执行 异地案件终化解

  发布时间:2012-08-03 09:44:49


    8月3日,巩义法院执行局迅速巧妙执结一起异地执行案,执行回现金21万余元,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2012年5月,巩义执行局执行一庭受理一起执行案,经初步审查被执行人住所地为濮阳市,且案件执行标的达21万余元。考虑到案件被执行人在外地,接案后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经济往来情况。经多方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在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一笔30多万元的工程款即将结算支取。案情紧急,执行一庭魏化冰庭长得知此情况后果断决定,兵分几路同时采取行动。首先安排一路干警及时传唤被执行人执行,另外安排一路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豫联园区中孚公司财务处调查被执行人的工程款情况,在确定这笔工程款未结算支取的情况后,立即制作法律文书,并与当日向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送达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执行干警积极的向中孚公司相关领导介绍执行案情并得到中孚公司的大力协助和积极配合,先行将此款予以冻结。此后,执行人员没有丝毫放松,而是积极主动的通知被执行人到庭,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干警进行联系,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执行局到中孚公司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后执行干警又多次与中孚公司进行协调,最终将21万余元标的款执行完毕,使得这起异地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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