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法〔2011〕95号
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深入开展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院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积极引导窗口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强素质、惠民生、办实事中创先争优,努力把窗口部门基层党组织创建成为促进我院科学发展新跨越的示范窗口。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深入开展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院党组按照市委要求和法院工作实际,确定我院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及院内各审判业务庭、执行局和各中心法庭为我院窗口部门。法院窗口部门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直接面向广大群众,直观地反映着人民法院的工作状况、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领域,是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体会最深切、评价最真实的重要方面,是推进创先争优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文明法院建设的有力措施,对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推动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谋自身求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任务目标
全体干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不断强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突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保发展”工作主线,按照“五好五带头”要求,充分发挥窗口部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窗口部门谋发展、干事业、求跨越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改进和提升窗口部门讲质量、提效率、抓落实的作风和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本领,进一步形成窗口部门为民服务的创先争优新风气,努力使窗口单位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新进展,在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切实把窗口部门创建成为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排头兵、示范点、先锋岗。
三、主要内容
根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广泛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带动院内庭室和干警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一)三亮
1. 亮标准。窗口部门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服务指南(手册)等,对窗口部门的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时限进行公开;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要亮明各自岗位职责;
2.亮身份。窗口部门要开展“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通过摆放席卡、台签,佩戴党徽、团徽、胸卡、挂牌上岗等方式,实施“共产党员亮牌示范”工程,引导党员“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让党员称号响起来、使党员形象树起来”, 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并带动其他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突出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接受群众监督;
3.亮承诺。窗口部门要把服务承诺内容、工作兑现要求等,通过公开栏、黑板报、广播、网站、服务承诺卡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三比
1.比技能。各部门要广泛开展业务擂台赛,办案大比武、等竞赛活动,为我院干警学习先进、提高素质搭建平台。要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专家授课、参观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业务能力,推动本部门审判水平的提升;
2.比作风。我院干警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立足岗位,敬业奉献;
3.比业绩。我院干警要争当优秀“办案能手”。多办案,办好案、无错案、无上访。要争当优秀“调解能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求各部门要组织好自我评定,看进步幅度大不大,群众满意度高不高,进一步激发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
(三)三评
1.群众评议。窗口部门要通过发放评价表、问卷调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让全社会能够及时、简便地对法院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党员互评。窗口部门每月要适时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工作分析会、工作评议会等,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党员和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承诺事项等进行评议,开展好自评和互评;
3.领导点评。窗口单位要建立领导点评制度,按照实地论发展、当场议问题、集中评效果、整改抓落实等程序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
四、方法步骤
从2011年8月开始,着重围绕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一)动员部署(2011年8月中旬)
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1年8月底至2012年7月)
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把广大干警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领导点评。院党组将适时对各部门开展窗口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院党组对窗口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民主评议、填写测评表、召开评议座谈会等有效形式,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总结表彰(2012年5月至6月)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积极发现、培养和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做好典型的推荐工作。
开展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工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进行表彰。评选表彰工作遵守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与社会公认度,按照推荐、考核、审定、公示、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窗口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季
副组长:张西强 张卫锋
成 员:谷延林 王东波 曹遂军 杨向东 刘体亮
周登高 郑朝阳 韩利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审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韩利苹同志兼任,成员由宋占锡、李晓娜同志组成。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设立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日程。窗口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注重典型引路。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既注意发扬老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要树立新的典型,通过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警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查指导。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活动健康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群众,大力宣传开展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积极发动干警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题词:创先争优 活动方案 通知
巩义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1年8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