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经市编制部门批准,我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领导职责,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如下相应调整:
党组书记、院长王季: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西强:负责法院常务工作,主管刑事审判庭、司法行政管理科、立案一庭、立案二庭;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卫锋:主管民事审判一庭、各中心人民法庭、交通事故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副院长谷延林:主管政治处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东波:主管民事审判二庭、破产审判庭、后勤服务中心;
副院长曹遂军:主管调查研究中心(研究室)、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向东:主管执行局、司法鉴定技术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体亮:主管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周登高:主管政治处、办公室;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郑朝阳:主管执行局。
如党组书记、院长王季公务外出或请假,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西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如党组书记、院长王季和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西强同时公务外出或请假,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卫锋主持全面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