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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占理的他干了不占理的事 获赔2.8万之后还要再反赔近9000

  发布时间:2012-08-16 08:50:01


    为了帮张女士开家属院的大门,60岁的刘大爷不小心摔伤骨折。但因急于拿到医疗费,刘大爷召集家人把张女士的化妆品店门堵了,并赖在店里不走,导致张女士半个月没能正常营业。这下,本来占理的刘先生反倒成了被告,在获赔2.8万余元之后还要再反赔刘女士近9000元的经济损失。

    帮人开门摔骨折 为讨医疗费堵店门

    巩义市刘大爷曾是某家属院的门卫,后因身体欠佳而辞去了工作,安心住在该家属院内的女儿家养老。2011年4月20日,经营化妆品店的张女士将自家汽车停在了该家属院内,当天下午开车时因家属院大门已上锁,张女士便请刚好在附近的刘大爷为其开门,然而就在开门的过程中,本来就腿脚不便的刘大爷一不小心摔倒了,后经巩义市中医院检查诊断,刘大爷的伤情为左髌骨骨折。

    当天刘大爷即开始住院接受治疗,刘大爷的家属要求张女士为此事负责。但不了解刘大爷已经辞去门卫工作的张女士认为刘大爷的医疗费应该由其雇主负责,于是就拒绝了刘大爷一家的赔偿要求。于是,心急的刘大爷一家便于事发次日开始到张女士的化妆品店索要赔偿,后因协商未果而采取了堵店门口、锁店门等过激行为,致使张女士半个月未能正常营业。期间,张女士因刘大爷一家的过激行为而先后报警六次。

    原本获赔2.8万余元 因过激行为还要反赔近9000

    后刘大爷病愈出院,为了讨回自身的经济损失,2012年1月刘大爷诉至巩义市法院,要求张女士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7万元。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刘大爷应张女士要求为其开家属院大门,双方形成无偿帮工关系。刘大爷在帮工活动中摔倒受伤,张女士作为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大爷因自己疏忽大意而摔倒受伤,其本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应由张女士承担刘大爷损失的60%。2012年7月,法院判决张女士赔偿刘大爷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2.8万余元。

    得知刘大爷已诉至法院后,张女士认为刘大爷一家的“闹事”行为给自己也带来很大损失,不能就这样算了。2012年2月,张女士将刘大爷一家四口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整。2012年5月,河南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认定:张女士的化妆品店一个月的收益为2.3万余元。

    原本占理的刘先生这次理亏了。巩义法院审理认为:刘先生在提供无偿帮工过程中受伤,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纠纷,采取堵门、滞留店中、锁门等方式索债,其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正常经营权。因此,刘大爷一家应对张女士因其侵权行为而不能正常营业期间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刘大爷受伤后,张女士未能积极与其协商赔偿事宜,张女士对此纠纷的产生亦有一定过错,故张女士也因当对自身遭受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将张女士应承担损失的部分酌定为30%,刘大爷一家承担70%。

    最终,巩义市法院判决刘大爷一家赔偿张女士经济损失8.8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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