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一农民半夜进军营盗窃,被发现后竟将哨兵打伤。近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牛逢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元。
2005年4月30日凌晨,巩义市康店镇农民牛逢静携带钢管、钳子、板刀等作案工具,趁夜深人静潜入驻巩某部队水泵房内盗窃,当牛逢静将所盗锡钢片、铜线包、铁板、铜芯电缆等物品放进编织袋,欲翻门离开作案现场时,被站岗的哨兵发现,牛逢静为抗拒抓捕,持凶器将哨兵康某右手致伤,后被闻讯赶来的战士制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牛逢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