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省高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活动将持续到2013年1月20日。当天上午,14名驻马店市上蔡县农民工在巩义市法院执行局拿到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巩义市法院率先吹响了今年替进城务工人员“讨薪”号角。
赵双全(化名)等14人为驻马店市上蔡县农民,2011年7月,他们受雇于巩义市某建筑公司在一建筑工地打工,口头约定日工资150元。一个多月后工程结束,已经在外打工大半年的赵双全等人满怀期望地准备拿到工资后回家与亲人团聚。但没想到,在工地上等了十几天后,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却以已将工资支付给包工头为由拒绝给付剩余的人均4000元的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赵双全等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2012年6月,巩义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调查后依法裁决该建筑公司支付赵双全等14人被拖欠的工资。收到仲裁裁决书后,该建筑公司仍以工资已支付给包工头为由拒绝履行生效裁决。无奈之下,2012年10月22日,赵双全等人向巩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巩义市人民法院即启动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院领导听取汇报后当即批示尽快处理,一个月内坚决执结,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立案当天,巩义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书。同时,执行法官对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劝解他们将心比心,体谅农民工的难处。“如果你们真的有什么冤屈,可以起诉包工头,但农民工们外出打工不容易,拖不起啊!”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11月13日,该建筑公司负责人终于被执行员的敬业精神和为民奉献情怀深深感动,认识到做一个诚信企业的重要性,于是答应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支付赵双全等人被拖欠工资。11月15日上午,赵双全等人一大早从驻马店赶到巩义,从建筑公司负责人手中拿到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