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扩大我院党务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按照郑办文〔2012〕29号文件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切实找准和解决我院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党员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进一步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增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努力实现“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要明确公开内容。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修订完善我院党务公开目录,使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和明确,力求全面,突出重点,使目录更加符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的需求。对目录外需要公开的,要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公开内容应全面、真实、具体,要合理把握公开的时点与时长,坚决反对假公开、半公开、不及时公开。
(二)要规范公开程序。严格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9号)和郑办〔2011〕33号文件规定,按照“制定目录、提出方案、审核内容、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绘制《党务公开流程图》,实行“一条龙”规范运作,做到环环相扣,规范有序。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依照目录主动实施公开,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对于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事项实行即时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要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要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要拓展公开方式。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遵循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便于基层和群众监督的原则,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既用好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党报党刊、公开栏等传统方式,又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局域网、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手段,创新公开载体,扩大民主参与渠道,使党务公开更加简便、快捷、高效。
(四)健全完善党务公开长效机制。在建立党务公开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平议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等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实现经常化。
三、方法步骤
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分为自查整改、深化完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15日至9月10日)
1.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部门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及效果等进行“回头看”,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自纠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12日前报院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2.开展互查互评工作。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 院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要组织各部门之间进行一次互查互评活动,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进一步寻找差距,总结经验,激发干劲,再接再厉,不断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组织满意度测评。我院将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党员群众,对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把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深化完善阶段(9月11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对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制度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达到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方式规范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5日)
在完成深化完善和自查整改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年度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对各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成效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通过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坚决克服厌战思想和松劲情绪,必须从认识上再提高、思想上更重视,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的组织领导与具体指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把强化监督检查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各个环节,把党务公开列入党支部和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任务、统筹兼顾。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的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详细安排。要妥善处理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与政务公开的关系,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院办公室、宣教科要继续运用简报、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我院党务公开工作先进典型和“回头看”工作的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