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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暨加强每周工作点评例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8 18:34:09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周点评例会制度在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发展、保证工作落实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每周工作点评例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点评会确定为每周一上午9点在我院四楼审委会会议室举行。

    二、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我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管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宣教科、研究室可固定1名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内容

    (一)中心理论学习。主要内容为新颁布的法律、上级党委、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法院工作需要、针对性较强的其他综合性知识。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由我院政治处负责。

    (二)部门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上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当周的工作安排。业务庭上周工作汇报包括以下内容:1、审判运行态势分析;2、信访情况;3、人员在岗情况;4、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完成情况;5、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等。其它部门上周工作汇报突出以下内容:1、负责工作情况;2、人员在岗情况;3、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完成情况;4、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三)上周工作点评。主要内容为:纪律检查(考勤、着装、车辆管理等)、审判(执行)工作、纪检举报、信访工作、宣传调研信息工作、重大部署落实和其它需要通报点评的阶段性中心工作。以上点评由值班院领导和分管上述工作的院领导点评,内容应当包括上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应当注意的事项。

    (四)重点工作点评。由院长或会议主持人对整体工作进行综合点评,并对当前应当做好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或思想动员。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会议人员须合理安排其他工作和私人事务,原则上例会期间不得请假。确有其他重要工作请假的,由院长审批。

    (二)汇报人、点评人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汇报点评突出数据、实例、避免虚话,部门汇报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三)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等部门要注重工作经验和问题的收集,及时主动通过信息、宣传、调研推动全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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