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引导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巩义市人民法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政 委:王 季 党组书记、院长
大 队 长:张西强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副大队长:张卫锋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谷延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东波 党组成员、副院长
曹遂军 副院长
杨向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体亮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登高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郑朝阳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受市文明办统一领导,在市文明办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大队办公室设在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卫锋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在市文明办的领导下,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负责提出全院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具体计划,负责制定志愿服务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和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通报和总结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和表彰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人物;
(四)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运行体系
根据志愿服务活动内容,我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成立四个活动分队:
(一)关爱他人志愿服务分队
重点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子女、残废人,生活困难群众,特别是“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方面开展活动。
队 长:周登高(兼) 副队长:李向伟
(二)关爱社会志愿服务分队
重点在文明礼仪、安全教育、文明交通、网络文明、消费知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等方面开展活动。
队 长:韩丽平 副队长:李晓娜
(三)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分队
重点在保护社区生态环境、文明习俗、清理卫生死角、养绿、护绿、植绿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活动。
队 长:张红武 副队长: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