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纪检监察

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8 18:42:47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引导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巩义市人民法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政    委:王  季  党组书记、院长

大 队 长:张西强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副大队长:张卫锋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谷延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东波  党组成员、副院长

曹遂军  副院长

杨向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体亮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登高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郑朝阳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受市文明办统一领导,在市文明办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大队办公室设在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卫锋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在市文明办的领导下,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负责提出全院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具体计划,负责制定志愿服务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和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通报和总结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和表彰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人物;

(四)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运行体系

根据志愿服务活动内容,我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成立四个活动分队:

(一)关爱他人志愿服务分队

重点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子女、残废人,生活困难群众,特别是“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方面开展活动。

队  长:周登高(兼)   副队长:李向伟

(二)关爱社会志愿服务分队

重点在文明礼仪、安全教育、文明交通、网络文明、消费知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等方面开展活动。

队  长:韩丽平   副队长:李晓娜

(三)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分队

重点在保护社区生态环境、文明习俗、清理卫生死角、养绿、护绿、植绿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活动。

队  长:张红武   副队长:王志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8396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