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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为筹钱娱乐 抢劫的哥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11-19 14:28:58


    王伟、李凯两人因没钱上网娱乐,思前想后竟打起了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注意,两人实施犯罪之后终获刑。11月19日,巩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伟、李凯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1岁的王伟家住巩义市,高中毕业后就辍学。整天无所事事,结识了来自外地的李凯。2012年3月7日两人在巩义市市区网吧将身上钱花光,身无分文的两人预谋抢劫。经过商量两人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出租车司机身上,并到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以备不时之需。当晚21时许,王伟、李凯两人在巩义市新华路津津面包房附近,拦截了王雷驾驶的出租车,两人上车后要求王雷开往站街镇,王雷驾车行驶至孝站路大黄治段大坡附近的时候,王伟掏出水果刀架在王雷脖子上要求其停车,王雷停车后伺机反抗,李凯下车捡起一块砖头朝王雷头部砸去。两人向王雷索要钱财,王雷称钱放在座位中间的盒子里,趁两人找钱的时候王雷下车逃跑。王伟、李凯下车追赶王雷未果后又回到出租车上,将出租车开往站街方向,行至巩义市垃圾处理厂西侧,王伟、李凯将王雷遗留在出租车上的现金70余元及一部三星手机拿走并弃车逃跑。经巩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三星手机价值2548元(已追回);出租车价值65532元(已追回)。经巩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王雷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伟、李凯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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