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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心为群众执行 七旬老人送锦旗感谢

  发布时间:2012-11-22 15:16:43


    近日一大早,70多岁的曹某将一面写着“执政为民,执法如山”的大红锦旗送到巩义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王猛金法官的手中,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1997年11月,一被告驾驶车辆将受害人曹某父子撞成重伤,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方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长期外出躲避,无奈申请人申请该案中止执行。此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此案的执行工作,而是不停的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执行线索。在发现执行线索后及时恢复此案执行。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法官王猛金针对该案特殊情况,认真分析案情,制定执行方案,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工作,并先后在郑州、洛阳等被执行人经常活动的范围查询其财产状况,经过王猛金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为申请人执行回现金6万余元,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受害人70多岁的父亲感动的拉着执行法官王猛金的手久久不肯放下。并亲自制作了一面锦旗,一大早送到巩义法院执行局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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