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会议结束后,巩义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于15日当天下午,就为驻马店市上蔡县数10位农民工执行回拖欠的打工工资,受到农民工好评。
2011年7月,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王建设等14位农民,来到巩义市某建筑建筑工地打工,当时口头约定日工资150元。工程结束后,14位农民工满怀期望地准备拿到工资后回家与亲人团聚。但没想到,在工地上等了十几天后,工地负责人却以已将工资支付给包工头为由拒绝给付剩余打工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王建设等14名农民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该建筑单位仍以工资已支付给包工头为由拒绝履行支付工资。无奈之下,王建设等人申请强制执行。为此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优先为农民工案件执行程序。特别是11月1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电视电话会议后,巩义法院执行局迅速展开行动,当天中午对该批案件制定执行方案,专门指派执行一庭庭长魏化冰带队与执行员马振江等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迅速赶到建筑单位,并找到的公司负责人,对其负责人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进行释法明理工作,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该欠款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代替“包工头”将农民工工资垫付。15日下午,当驻马店市上蔡县王建设等14位农民,从巩义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到被拖欠近一年的6万工资时,激动的连声表示:“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