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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被人占酒后男子砸车伤警

  发布时间:2012-11-27 08:39:47


    巩义一男子酒后回家发现车位被占,借着酒劲儿将他人车辆砸毁。警察出面调解反将警察抓伤。11月26日,巩义市法院审理该案,依法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8岁的李某家住巩义市安乐街安北某小区,今年7月19日15时许和朋友酒后回到小区院内,准备停车的时候发现自己经常停车的车位被别人占用。李某下车后拍打着他人的车门大声吆喝:“这是谁的车,赶紧开走。”见没人答应,李某捡起一块砖头将车玻璃、车身砸坏。被砸的车主刘某赶到后看见这一幕,赶紧报了警。

  巩义市公安局杜甫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出警。到达现场后,警察询问李某为何砸别人的车,并让李某到派出所醒酒后接受调查。李某拒绝接受调查,并辱骂、威胁民警。民警将李某拉上警车时,李某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棍朝民警打去。民警将李某摁倒在地,李某用手将民警崔某、王某抓伤。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崔某、王某的损伤主要为软组织损伤,已构成轻微伤。另查明,李伟已赔偿了崔某、王某,并与刘某达成了谅解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伟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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