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判文化 -> 法官随笔

调解员“照哥”--你就像我们的一家人

  发布时间:2012-12-08 11:14:27


    冬天,夜幕降临,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巩义市人民法院永安法庭调解室依然灯火通明。只见一位约七十岁的老人,在调解室中,几位中年男女亲切地交谈着,不同于严肃的开庭,气氛是轻松,愉快的,不时还响起一阵笑声。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几位中年人向法庭大门走去,他们挥手向送行的这位老人告别。这位老人则迈着蹒跚的步伐回到了法庭。

    这位老人叫张应照,大家亲切地称他“照哥”。张应照同志是巩义市人民法院永安法庭的调解员,今年已经66岁,还兼任巩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刚才所叙述的是便是他正在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也是他调解的众多案件的很平凡的一起。案情不复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抚养费被告承担,依法分割财产。照例,因该案系离婚纠纷,且原、被告从未起诉过,于是,由张应照同志先对其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工作繁琐且反复,张应照同志不厌其烦,耐心地听着双方当事人的“唠叨”。时间不觉已到晌午,双方最终也达成了调解协议,女儿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自理。事情本来就到此为止了,双方当事人择日来领调解书即可。但是张应照同志本着他那颗古道热心肠,中午刚吃过饭,便跟着当事人到原告村里让被告将孩子领走。做为书记员的我没跟着过去,但是从张应照同志及当事人晚上七点才回来的情形看,中间必定遇到了麻烦,经历了曲折。

    每天都是如此繁忙,每天都是如此的闲不住,跟当地村民就像一家人,同样的意思在“照哥”嘴里说出来就是贴心,能说到村民心坎里去。村民说他和他们是“一家人”,“照哥”算是调解员里的模范了。他为人平凡、朴实,说话实在,深受百姓的尊重和喜爱。现在我国正在进行大调解制度,姑且不论该制度对审判的冲击有多大,其所起到了诉前化解纠纷的作用确实不容忽视。调解的作用是什么,何时能建立一起专业的调解队伍,从而树立调解的目标、操作规范及职业规范,使其成为一种不损害当事人权利的法庭外的纠纷解决途径,这还是一个需要大家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7926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