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切实解决“执行难”,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效益深圳的高度上,出台了一系列新措施、新办法,今天深圳两级法院执行局通过媒体发布《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令》,就是其中之一。
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是公民和法人的义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害。
“敦促令”明确无误地告知被执行人,司法权力不容亵渎,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名誉损失,将对被执行人现在、以后的社会活动及生活,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使其预见到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敦促令”的发布,也必将引起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举报有奖将使更多的知情者参与到揭露、打击“老赖”的活动之中,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建设法治信用社会,为解决执行难开辟更广阔和更权威的渠道。
编辑:李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