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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建设推进法院重点工作的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3-03-11 14:54:30


    在2013年2月18日郑州市法院工作会议上,郑州中院王新生院长对全市两级法院2013年工作做出部署,提出了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抓好审判第一要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五项重点工作。

一、文化建设对其他重点工作的作用

    就文化建设对其他几项工作的作用,结合学习昨天的座谈会我谈几点感受:

    一是用优秀文化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保证办案质量。昨天田土城教授关于诉讼的目的是解决纠纷还是维护权利对法官办案效果的论述,为我们指明了部分“案结事不了”案件存在的思路上的误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专家学者的点拨,可以引导法官正确理解法律的精神,打破思想上的固有束缚,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降低信访率,减轻法官的精神负担,节约司法资源。

    二是用优秀文化规范法官日常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昨天座谈会很多嘉宾都谈到了司法礼仪等法官行为规范话题,对我本人产生很大触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让法官都能自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和其他各项规范,从被动管理转变为自我规范,内部的管理成本、管理投入都将大大降低,可以节约更多的人力资源到审判一线,也可以有效化解因为管理与被管理造成的内耗,最大限度地提升队伍的团队战斗力。

    三是用优秀文化培养积极健康心态保障司法廉洁。昨天嘉宾们关于法官违法违纪成本的论述值得我们思考,通过不时地廉政提醒,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能够使法官在办案任务重、精神压力大、承受委屈多的困境中,寻找到一份内心的尊严和满足,从而主动放弃一些不适宜的行为习惯和利益取向,自觉维护司法廉洁。

    四是用优秀文化弘扬尊法守法理念维护司法权威。昨天几位嘉宾都谈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受是通过法官的一言一行每一个案件获得的,同时提出司法权是一种公权力,必须以开放式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规范法官举止言谈,倡导为民作风,提升办案质效,能够让法官在接受群众监督中释放一种正能量,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二、当前我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

    昨天会后,政治处对2012年法院文化建设作了回顾和总结,我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一是文化建设中法院特色不够明显,缺乏明确的主线和鲜明的特色,同实际工作结合力度不够;二是文化建设缺乏群众基础,干警参与性还不够高,同干警的实际精神需求脱离,在为一线法官鼓劲减负等方面结合力度不够;三是文化建设的深层研讨不多,作为最核心的精神文化建设不够深入,法院文化的激励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发挥还不够到位;四是文化建设在吸取地方文化、传统文化的精华或其他行业文化建设的经验方面存在欠缺,许多优秀的资源没有得到较好利用;五是文化建设的外部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廉政亲情寄语之类似经验还不够多,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够。

三、关于深化法院文化建设的想法

    对开展好法院文化建设提几点具体的想法:(一)建议每年组织至少2次法院文化建设理论研讨会,邀请外界专家学者和优秀法官座谈,广泛吸取干警和专家意见,从不同角度对法院文化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二)运用好河洛法官讲坛阵地,针对不同的群体,每双月举办一次富有特色专题的讲座,解决干警在办案中的迷惑、缓解工作中的心理压力、传授健康生活理念。(三)适时开展演讲竞赛、征文活动、书画摄影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用丰富的载体促进队伍凝聚力。(四)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提升文化品位。(五)采取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道德评议等多种形式,增强司法职业道德的约束力。(六)健全办案规范和标准,严格规范广大干警的职权行使和职务言行,提升司法公信力。(七)发现、培养刘文涛式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队伍的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八)打造有影响力的文化精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传播手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九)组织成立各类文体协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运动和文艺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干警文化生活。(十)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缓解干警身体和心理压力,培养积极乐观、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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