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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资源配置 实现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3-13 14:09:17


    优化资源配置包含着很多方面,如人力的资源、财力的资源,物力的资源,这些资源如果在法院实现最科学、最合理、最优化的配置,就会对审判质效产生直接明显的影响。现针对这些资源配置中最为关键人的因素,结合我院部门人员实际配备情况,谈一下如何优化盘活我院人力配置,借力社会相关法律从业人员资源,实现提高我院审判质效的效果。

    首先将我院的审判资源相关数据做一说明,我院总人数为234人,其中审判部门120人,综合部门101人。我院目前具有法官身份人员107人,具体分布为:在审判一线人数为56人,执行一线5人,院领导10人,其他在非办案部门法官36人。36人中50岁以上18人,另外有18人主要在综合部门的中层干部岗位上。

    根据我院人员情况,参考我院2012年审判办全年结案数据,我院全年结案4572件,业务部门法官年人均结案82件,结案最高个人为284件,最低个人为3件。15个审判部门年平均结案304件。最多结案部门780,最低结案部门8件。

    从上人员和结案情况可以看出,我院目前审判资源配置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收案数量不平衡。各庭室由于受到案件性质的影响,部门之间收案数量相差较大,如破产庭、审监庭、行政庭的审理案件收案都不多,法官年办案数量较低,刑庭、交通庭、城区庭等案数量大,案件多的任务多,工作量大,案件少的任务相对少,工作量小。二是人员分配比例不科学。按前述统计数据看,我院从事审判业务人员有120人,从事综合服务部门人员有101人,虽然审判部门人员比例高于服务保障部门,但法官作为审判执行为中心工作的审判机关,审判人员占用的比例仍不大,必须加大审执一线人员人数,没有达到突出审判执行效果。三是审判辅助人员多少不均。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指的是业务庭室的书记员,我院有的部门书记员数量多,有的部门书记员少,有的部门有聘用书记员,有的部门没有聘用书记员。如刑庭是9名法官配备4名书记员,竹林法庭现在是4名法官1名书记员,书记员比例稍低。民二庭和城区庭的书记员数量和审判员数量基本相当,能够达到一审一书比例模式要求。四是部门人员综合配备情况需进一步调整。有的部门人员年龄普遍偏大,老中青搭配不合理,有的部门人员力量因性别、个人身体等原因,与所承担的繁重工作压力还不能完全适应。

    为解决问题,实现优化配置,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整合现有审判资源。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压缩综合部门人员,加强审判一线力量,调整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人员比例,突出法院中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地位,合理控制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在综合部门任职数,尽可能将具有审判职称人员调整到审判业务执一线,并在审判一线部门内部合理分配审判资源。要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案件数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人员,或调整部门收案分配情况,将一些相同类型案件,根据相同或相近业务性质,调节分配案件数量,综合考虑跨部门人数,使各部门人均收案数量相对均衡,必要时可打破业务庭之间职能界限,将案件在各业务庭之间合理均衡分流,力争使审判资源配置最优化。

    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工作。一要稳定既有审判工作队伍。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改善审判工作人员的职级晋升、待遇水平,提升工作信心,鼓励争先创优,调动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体潜能,营造良好的审判工作环境。二要加强对审判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对固定的培训机制,对初涉审判业务的人员进行岗前系统培训,对审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强化法官对书记员的传帮带作用,使书记员工作由单纯的事务性辅助工作转变为智力型的审判辅助工作。三要对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离岗法官进行返聘;与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共建活动,邀请其与聘请的调解人员共同驻点法院,专门开展调解工作,形成大调解的格局。四要培养青年业务骨干。安排年轻法官充实审判一线,并让其参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同时,积极搭建载体,组织新老法官结对帮扶,推动年轻法官尽快成长。

    三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和挂庭办案制。院长和庭长办案不仅能够缓解一线办案法官压力,还有示范引领作用,对提高我院审判质效有着深远意义。我院今后要加大对院庭长办案的考核和管理办法,组织办案法官学习一些院庭长办理的精品案件。我院在2010年就出台了非审判部门法官挂庭办案办法,鼓励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机关党委、政治处等非审判业务部门法官挂职业务庭办案,在确保完成自身非审判工作职责的前提下,适当承担一定数量的审判工作任务,缓解一线法官压力。制度出台后大部分挂庭法官都办理了一些案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线办案法官的办案压力,今后要加大挂庭办案法官的考核,确保每名挂庭办案法官办完结案任务。

    四是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法院一家的审判资源是有限的,要发挥社会力量,向社会力量借力来化解一些矛盾纠纷。如将基层民间调解组织、社区居委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司法所、派出所等力量调动起来,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使法院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法官则可集中力量处理矛盾突出的案件,集中时间处理案件,真正实现实现慢工细活办好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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