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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案件公开展示庭审证据

巩义市法院实现所有普通程序案件庭审“三同步、两公开”

  发布时间:2013-04-25 15:47:47


    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巩义市法院在加强审判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员、装备、制度等保障力度,扎实推进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工作,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庭审“三同步、两公开”试点单位。截至目前,该院实现了41件普通程序案件庭审影音资料同步刻录、存档;第一季度结案均衡度达最佳值1,与2012年第一季度相比,当庭裁判率大幅提升46.67个百分点。

    “三同步、两公开”,即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2011年以来,巩义市法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了对全部7个中心法庭的数字化审判庭建设及庭审“三同步、两公开”软硬件改造升级。在推进“三同步、两公开”过程中,该院注重与庭审直播相结合,借助互联网平台,进一步提升庭审活动透明度;注重与“两评查”活动相结合,通过网络传输回放技术的应用,打破庭审评查的时空局限;注重与电子卷宗建立相结合,设置电子卷宗库,便于案件快速审批、流转及有效调取、查阅。

    4月22日,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作出批示:“巩义市法院率先推行‘三同步、两公开’的做法,对于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好好总结,全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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