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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恋责怪女友闺蜜 将其殴打并拘禁

  发布时间:2013-05-24 09:13:11


    一男子与女友分手后怀疑是女友闺蜜唆使,原因是曾与女友闺蜜发生过矛盾。因此将女友闺蜜约出殴打并将其拘禁。5月23日,张晓东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李萌是张晓东女友闫佳佳的闺蜜,闫佳佳介绍男朋友给闺蜜李萌认识,大家在一起吃饭玩耍,期间起争执导致张晓东和李萌两人大吵一架。吵架期间李萌对张晓东说:“像你这样的男的根本配不上我们佳佳,我一定劝她给你分手。”此次争吵在闫佳佳的劝阻下不了了之。后来,张晓东和闫佳佳因性格不合适分手,张晓东苦苦哀求女友,可女友已下定决心不回头。分手后张晓东认为是李萌趁两人吵架期间在女友面前说自己坏话才导致女友如此坚决,于是他将李萌约出来打击报复。2013年1月28日下午5点左右,张晓东约李萌在巩义市电业局附近见面。见面后张晓东让李萌上车,以说事为由驾车带着李萌在市区闲逛,期间李萌要求下车可张晓东不予理会。并强行将李萌拉至北山口一汽修厂内对李萌实施殴打,后又将李萌带至一宾馆内直至当晚10点才让李萌离开。经巩义市法医鉴定,李萌的损伤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张晓东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晓东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且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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