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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驾车出事故 乘车人死亡老人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3-05-27 09:51:13


    八旬老人王世均(化名)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出行,急转弯时乘车人张大妈从车斗内跌落,后年过六旬的张大妈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5月23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王世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2年10月4日,已80岁高龄的王世均像往常一样驾驶三轮摩托车外出。因身体状况较好,王世均平时经常驾车出行,其家人在劝告多次无果后,也就不再阻拦他高龄驾车了。但没想到,这一天却发生了意外。途中,因路面不平,加上急转弯,车斗内搭乘“顺风车”的张大妈掉了下来。后张大妈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事发次日死亡。王世均因此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世均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世均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王世均已年满75周岁,系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王世均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因此,法院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承办法官借此提醒:三轮摩托车载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乘车人应谨慎乘坐。同时,驾驶员应该根据道路情况安全驾驶,并适时提醒乘车人坐稳扶好。另外,开车需要一定的体力和应急能力,老年人要视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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