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村委 方便群众解纠纷
作者:王笑莹 赵世英 发布时间:2013-06-17 10:38:53
刘某和张某因借贷问题引起纠纷,张某前后欠刘某13890元,张某多次追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欠款及利息。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 2013年6月14日,巩义市人民法院竹林法庭把“巡回法庭”设到了小里河村村民委员会。
赵世英法官就地审理了此案,审理结束之后,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对此办案模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群众们一致认为,就地审案,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还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作用,使当地人民群众也受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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