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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义务执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3-10-28 14:54:33


    “官司打完俺没有花一分钱,及时赔偿没有欠俺一分钱”。申请人元金海的家属及亲人拉着执行一庭庭长魏化冰,一字一字的读给他听,说什么才能感谢你们呢,你们太让我们感动了,当事人眼红了。这是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发生在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幕,申请人家属纷纷称赞着执行局的法官们。

    申请人元金海是河南周口商水县人,为了挣钱养家,在巩义一建筑场所施工,上班两三天的功夫,不小心从施工楼上摔了下来,导致一级伤残,致使生活困难。后判决让包工头与建筑公司一并还款,第一笔12万款到期后,申请人元金海申请执行,但包工头一直找不到,建筑公司觉的自己单独进行赔偿有点吃亏,导致执行出现困难。在执行局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情况下,建筑公司同意给付。但是执行人员感觉当事人家庭困难,并且来回的路途遥远,于是和建筑公司再次协商,建筑公司为了方便申请人,把后续的钱共20万一并给付,并签订了和解协商,同意到一定期限后,再给付12万元后双方再无纠纷。

    10月底,看到约定的期限到了,远在周口商水的元金海和妻子及家人再次来到执行局,问是否要再次申请执行,考虑到申请执行还要立案及分案有一定的程序需要一定的期限,另一方面当事人家庭确实困难,执行局人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建筑公司,仅两天时间,对方主动把钱送了过来。虽然是放假时间,但是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魏化冰与执行员李伟还是早早来到了执行局,看到申请人顺利拿到了款项,又细心的建议要把钱存起来,不要随身携带,并关心的问用不用送到银行,当事人一再表示感谢,称赞他们是为民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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