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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网友见面 抢劫女网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1-07 15:04:19


    张伟约见女网友“玫瑰”见面,见面后对“玫瑰”动手动脚。“玫瑰”不悦要走,张伟便强行将“玫瑰”随身携带的黄金项链等物品抢走。11月6日,巩义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张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45岁的张先生经常上网交友聊天,通过用户查找将“玫瑰”加为好友,在聊天中张伟得知“玫瑰”也居住在巩义。2013年4月16日,张伟便提出见面,“玫瑰”欣然同意,双方约在公园见面。40岁的“玫瑰”高高瘦瘦,见面之后张伟对“玫瑰”很有好感,聊了半个小时之后”张伟提出到巩义市南河渡伊洛河边游玩,到地方后不一会儿张伟开始对“玫瑰”动手动脚,“玫瑰”不乐意并要求要回家,张伟不同意将“玫瑰”拿在手中的手机夺了过来不让走,并说:“我是吸大烟的,你要非走我把你项链和耳坠拽了。”“玫瑰”不予理睬强行要走,张伟上前把“玫瑰”脖子上的黄金项链、耳朵上的耳坠拽掉。之后又强行翻开“玫瑰”的背包将包内200元现金拿走。 此时“玫瑰”拼命将张伟的手甩开一边跑一边喊救命,张伟一看事情不妙便打车回市区。到市区之后将所抢的黄金项链、耳坠卖到金银回收店,拿着所的钱财去挥霍。经巩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劫的千足金耳坠、千足金项链价值人民币5764元。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伟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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