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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儿女成群却无人赡养 法官真情调解力挽亲情

初任法官贺东方的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3-11-22 11:08:23



    “老人将你们五个子女辛苦抚养长大,你们几个子女赡养父亲是必尽的义务,没有任何理由也不能用任何条件来交换。如果你们一味的因家庭琐事而拒绝赡养老人,那么伤害的只会是你们之间的亲情……”这是巩义市回郭镇法庭贺东方法官初任审判员的第一个案件,此时他正在苦口婆心的劝解五位当事人子女。

    张大爷已75岁高龄,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20多年前张大爷就已经丧偶,独自一人辛苦赚钱抚养五个子女,并将五个子女的终身大事全部办妥,现均已成家立业。但由于老人年已古稀,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并且常年服药,虽然可以在生活上自理但是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急需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于是张大爷便要求每个子女每月支付100元的生活费,但是由于五个子女间因自身的家庭琐事未解决,相互推脱,不愿支付张大爷要求的生活费。经过村委大队的多次调解仍然无果,无奈之下,张大爷只能将自己的五个子女起诉到了法院。

    2013年11月20日下午,贺东方法官将五名被告子女和张大爷叫到了调解现场。相互见面的子女在调解过程中各说各理,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要出手打人。贺法官迅速拦下了出手的弟弟,并细心劝解正在气头上的四位姐姐。其实张大爷的诉讼请求很简单,只要求每个子女每月拿出100元的生活费。但是五位子女确提出条件,必须要先解决四姐妹与弟弟之间的家务事之后,才会支付抚养费,否则就让弟弟一人赡养。贺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张大爷的心声之后,开始劝解五名被告人,让他们明白自家的恩怨不能牵扯到赡养老人的问题上,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必须的义务,无需任何条件。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劝解,四姐妹终于明白了老人的辛苦和无奈,在贺法官的调解下,签订了协议,全部都同意每月支付老人100元生活费。

    下午5点,调解工作终于结束。五名子女看着孤苦的老父亲,均表示一定会好好的照顾老人,让老人可以安心的度过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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