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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故意拖欠工程款 法官积极执行把案结

  发布时间:2013-12-13 09:36:43


    “考虑到你们来回赶车不方便,我们与被告多次沟通,他们同意将这43万一次性偿还。”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李伟法官将执行款交给当事人时说道,并叮嘱其尽快找银行将钱存起来。2013年12月12日上午,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李民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2009年7月,申请人李民承建巩义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后期建筑工程,被告张某时任法定代表人。10月底,工程完成,被告欠下43万工程款未给付。时任公司监事的杜某,为申请人出具了一份欠条。在申请人追要余额时,张某和杜某以不知道工程由谁承建、是否验收等理由不予支付余额工程款,无奈之下,申请人便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为追要执行款,接到案子的李伟法官在第一时间就联系原、被告。在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多次上门做工作。经过长时间的思想工作,被告同意给付剩余工程款。李伟法官又考虑到家住新密的申请人来回路途不方便,于是再次积极联系被告与其协商,最终,被告同意一次性将43万元付清。

    12日清早,李伟便来到了执行局等待申请人,将15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剩余的23万元通过银行转款,划给申请人的银行卡。顺利拿到款项的当事人激动的一再表示感谢,称赞他是为民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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