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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起诉讨薪 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质效高

  发布时间:2014-01-03 11:04:39


    工资被欠三四千元,以往打官司即便是简易程序也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但2014年1月2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原告张先生不仅拿到了被拖欠的3200元工资,同时还得到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由于适用了小额诉讼程序,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周时间。

    2010年3月,巩义张先生到郑州市明信冶金建材公司(化名)工作,从事陶粒沙生产的相关技术工作。2013年11月,张先生辞职,经结算,该公司仍欠其工资款3200元。后经多次讨要,明信冶金建材公司扔不支付所欠工资,无奈之下,张先生起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工资款3200元。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表示其并非恶意欠薪,为维护其商业利益,只要张先生承诺在半年之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的用人单位工作,其将尽快支付给张先生所欠工资。后经调解,双方之间达成一致协议,郑州明信冶金建材公司同意支付张先生被欠工资及竞业限制补偿金共5000元,张先生承诺在离开公司后的六个月内不从事与原公司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该案由于适用了小额诉讼程序,从立案至1月2日结案仅用了一周时间。当天上午,享受到如此快捷诉讼服务的还有李先生,他被拖欠的工资4000元,当庭拿到3000元,剩余钱款用人单位也将很快支付。

    庭审结束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巩义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特点,并通报了全省法院小额诉讼制度实施情况。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徐哲介绍,小额诉讼制度是2012年8月新修订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在简易程序基础上新增了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再简化”,具有“方便又快捷、省心又省力”的制度优势。根据省高院要求,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单一金钱给付之诉案件均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巩义法院院长王季介绍,巩义法院连续多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均在4000件以上,占案件总数的近60%,以往各类案件审理繁简不分,影响了诉讼效率,设立小额速裁中心以后,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诉讼成本,同时也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王院长说:“目前巩义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5个工作日,今天审理的两起欠薪案从立案到审结仅一周时间,庭审过程也都在一小时之内,这都得益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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