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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妻子致轻伤 施暴丈夫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1-09 11:13:48


    夫妻之间本应平等相待、和睦相处,但巩义王某却在一次争吵中将妻子打伤,致其右耳鼓膜穿孔,构成轻伤。2014年1月8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故意伤害案,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37岁的王某与妻子张彩娥(化名)于十年前结婚,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5月的一天,王某在其经营的汽车配件店内与妻子张彩娥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因矛盾激化,抱有大男子主义情节的王某觉得妻子当众顶撞自己让其很没有面子,于是便以武力威胁妻子,满心委屈的张彩娥觉得丈夫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因此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妥协。谁知,失去了理智的王某竟真的对妻子大打出手,后在他人的劝说下,王某才停止了对张彩娥的殴打。经鉴定,张彩娥的损伤为因外伤右耳鼓膜穿孔,已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张彩娥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且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故,巩义市人民法院对其做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也借此提醒: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互相包容,在发生矛盾时应该理性解决,万不可为发泄一时不满而采用暴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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