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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加班办案,迅速执行391万

  发布时间:2014-01-15 15:09:02


    近日,巩义执行局得到一执行线索后,迅速采取措施,执行干警放弃周日休息时间,赶赴陕西开展执行工作,在两天时间内为申请人执行回款项39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2011年,申请执行人河南某公司与我市某陶粒砂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判令被执行人某陶粒砂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申请人河南某公司货款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此,申请人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受理后,执行局执行一庭干警迅速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2014年1月5日(周日)执行干警得到消息称被执行人某陶粒砂公司在陕西一油田有部分货款尚未支取,得到该执行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向执行局领导进行了汇报,为尽快执行此案,巩义执行局迅速组织精干执行人员,同时了制定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安排干警放弃星期天休息时间立即赶赴陕西展开执行,执行人员马不停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投入工作,并积极的与协助单位进行交涉,通过干警努力最终将391万元货款予以扣划。

    而执行款划出后,已经临近夜晚,执行干警本应休息一晚再返回,但他们考虑到年关将临,还有许多申请群众等着执行款安排过年。为此执行干警简单吃过饭后就连夜赶回巩义,当他们返回巩义执行局时已是第二天凌晨两点钟。

    早上八点,办案干警顾不上休息又投入到新的执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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