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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透支了未来的生活

巩义两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犯下信用卡诈骗罪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3-31 10:12:28


    随着“用明天的钱做今天的事”的观念的逐渐普及,信用卡透支消费已成为很多“持卡人”的消费习惯,但无规划的乱刷卡往往会在无形中沦为“卡奴”,甚至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2014年3月,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因恶意透支而引发的信用卡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在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同时也透支了其未来的生活。

    案例一:

    “你也办张信用卡吧,用着很方便。”2012年12月,23岁的康某在周围朋友的影响下,向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管城支行申请了信用卡,而后该银行为其核发了一张信用额度为3万元的信用卡。2013年2月,康某激活了该卡,并在朋友的带动下很快开始透支消费。起初,康某还能按时还款,其信用额度也在一直提升。后来,因其无力按时还款,便请朋友帮忙还款,而后以继续透支信用卡的方式还朋友欠款。如此“拆东墙,补西墙”数次之后,其朋友因觉得麻烦或无力帮忙,于是就劝康某不必月月按时还款。

    就这样,在其自身消费需求的刺激和他人的影响下,康某的胆量越来越大,截止2013年10月,康某共欠银行本金2.9万余元,及利息和滞纳金5500余元。期间,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康某拒不归还。案发后,康某的家人已经退赔银行全部本息及滞纳金。

    案例二:

    “既然你现在急需用钱,要不办张信用卡吧,暂时借用银行的钱比找人借钱方便。”2008年9月,急需用钱的雷某在他人的建议下,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并借该卡解决了其燃眉之急。后因其使用频繁、还款及时,2010年3月,该卡升级为白金卡。

    但天有不测风云,后雷某因投资失败,从2010年5月起,雷某开始透支消费。2012年8月,雷某的信用卡信用额度提升至40万元。本以为自己很快就会东山再起,但雷某没想到,其生意却迟迟没有起色。无奈,为了保持其一贯的“老板”形象,雷某便以透支信用卡为生活来源。至2013年1月,雷某累计透支人民币44.7万余元。期间,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但雷某因已实在无力还款,便以更换手机号码、躲避银行工作人员等方法,企图逃避还款责任。

    针对这两起案件,巩义市人民法院分别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而被告人雷某因涉案数额巨大,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现在,使用信用卡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信用卡以其方便、安全、快捷、具有透支功能等特点,受到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而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的出现,又为信用卡业务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办案法官借此提醒:用卡时要理性消费,养成按时还款习惯,最迟在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还款,否则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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