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巩义法院在前期认真排查六类案件的基础上,召开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对六类案件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证评查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成立评查机构。成立“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卫锋任办公室主任,审管办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案件评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规定案件评查总件数为268件,其中包括2012年以来发生的114件二审发回重审案件、81件二审改判案件、2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及70件领导机关交办和当事人长期信访的案件。
二是规定方法步骤。规定从7月23日至7月31日为自查阶段。各庭室要按照六类案件排查台帐组织案件承办人进行案件质量自查,并按照规定样式逐案写出案件自查报告,承办人、庭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均要按照要求填写案件自查表。8月1日至8月14日为评查阶段。“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办公室”抽调人员对全院各庭室的自查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疏理归纳,并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对是否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建议。
三是明确评查要求。要求各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案件评查工作。对于在自查中没有查出的瑕疵,而被本院评查和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瑕疵,要追究自查人、自查庭室负责人、自查庭室主管院领导的责任,在庭室季度考核中作扣分处理。对评查中发现的可能确有错误案件,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