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一男子王某潜入他人工厂内,专偷电缆线剥铜卖钱。最终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9月25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涉案赃物和违法所得追缴后发还河南艾米克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家住巩义市的王某在电视上看到电缆电线“剥皮”后可以卖钱。就萌生了一个念头,想发一笔不义之财。自2010年12月份开始,王某先后三次在巩义市艾米克厂压机车间内盗窃施工剩余电缆,把电缆线绝缘皮剥掉,卖给了一家废品收购店,获利赃款1300元;后又先后两次在艾米克厂煤矿气站内盗窃施工剩余电缆,卖电缆内铜线共得赃款880元;2011年4、5月份,被告人王某又在艾米克厂的煤气站内盗窃旧电机一台,卖得赃款150元。经巩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缆剥皮后的铜丝价值2425元,被盗的电机价值414元。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