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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迷心窍盗古墓 五男子因九枚铜钱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10-17 08:41:18


    小说里的盗墓场景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而在现实生活中盗掘古墓葬,则会被科以刑罚。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被告人崔某、海某、董某等五人因盗掘古墓葬而犯下盗掘古墓葬罪。

    2013年12月,45岁的崔某因听说巩义市站街镇一偏僻处有一个地下古墓,财迷心窍的崔某便动了盗掘古墓、变卖文物的主意,而后他找到海某商定计划。二人打定主意后,便事先到古墓周围探明了情况,随后找来董某等人帮忙。之后的六天内,崔某、海某、董某等五人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挖掘古墓,并最终盗得墓中铜钱九枚。事后,经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墓葬的时代为元代,其对研究元代葬制、葬俗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被盗的九枚铜钱均为一般文物。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崔某、海某、董某等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系情节较轻。崔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但其犯罪后自动投案、自愿认罪,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海某、董某等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故,巩义市法院依法判决:主犯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海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董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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