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中经常会有勤劳的人们上山砍柴这样的桥段出现,然而电视终归是电视,在现实生活中若是随意如此砍伐树木,可是会触犯刑法的。近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获刑的案件。
2014年10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西村镇车元村5组沟地的31棵欧美杨采伐;2014年9月底,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森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芝田镇羽林庄村天坡地内的28株欧美杨采伐。经鉴定,西村镇车元村5组沟地被伐的31株欧美杨立木蓄积为4.6302立方米;芝田镇羽林庄村天坡地内被伐的28株欧美杨立木蓄积为6.1629立方米,被伐树木立木蓄积共计10.7931立方米。后被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指控,于2015年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经巩义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李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李某某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