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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腿骨折 巩义法院把庭审"搬进"病房

  发布时间:2015-07-23 14:48:03



   法庭,本是庄严肃穆的地方。然而,巩义法院却把一次开庭审案放在了病房里,这让法庭在庄严之余多了一丝温馨。

   2015722,巩义市小额速裁中心法庭需要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但是,在审判之前,法庭了解到一个情况:两名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因为腿部骨折住在巩义市人民医院,根本无法下床行走,要求延期一个月再开庭。考虑到这种情况,巩义市小额速裁中心法庭根据速裁案件的特点,本着“速立、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的原则,决定把开庭放在在巩义市人民医院的病房里,被告委托代理人的病床前。

   22日下午,审判员、原被告双方代理人、被告工厂法人代表及书记员挤坐在一间病房里。这个法庭虽然略显拥挤却尽显人文关怀,当事人及周围群众对巩义法院这种司法便民举措纷纷称赞。庭审顺利进行,由于原告一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据悉,近年来,巩义法院大力推进司法便民,通过巡回法庭流动法庭等多种形式,将法庭开到了老百姓身边,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人性化办案,收到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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