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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弘扬节日文化 三个倡导贯穿“我们的节日”

发布时间:2015-09-07 17:19:16






    2015年,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抗日胜利纪念日等我国节日为载体,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赋予传统习俗时代内涵,大力开展精神文明活动。

  传统节日作为中华文化的基本元素,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宝贵资源。巩义市人民法院要求要把“三个倡导”24个字的要求贯穿到“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始终,渗透到干警日常工作生活之中,阐发中华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培育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

  为此,一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传统节日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的时代价值,激发干警爱祖国、爱家乡、爱亲人、爱他人、爱自然的深厚情感;

  二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在节日期间开展孝老敬老、敦亲睦族、感恩惜福、诚实劳动、忠于家庭、谦恭有礼等宣传教育,展示传统美德规范的永恒魅力,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提高自觉践行道德的能力;

  三要弘扬现代节日理念,帮助人们科学认识和把握传统节日习俗,剔除封建糟粕,赋予时代内涵,倡导勤俭节约之风、保护环境之风及良好的家风民风,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和谐、环保节俭的节日氛围,使“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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