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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伪造购房协议变卖业主房屋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3-04 08:48:25


女子一时缺钱竟打起了出租屋的主意,伪造与房东购房协议摇身一变成业主,并将房屋变卖给他人,非法获利115000万元。近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尚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被责令将违法所得的115000元退还给被害人。

被告人尚某租用张某某位于巩义市新华路巩义市工商联企业公司家属楼南单元三楼南户的房屋。2011年1月份,尚某在张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急用钱想卖房子为由,找到被害人崔某,并伪造与张某某的购房协议,将该房屋以11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崔某。 后崔某将该房屋归还张某某。

 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尚某能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和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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