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及抗拒执行的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向本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举报电话:0371-64560195。邮箱:zzgongyifayuan@163.com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姓名:麻崔花
住址:巩义市杜甫办事处里沟村
身份证号码: 4101811960XXXX5547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姓名:石润月
住址:巩义市杜甫办事处里沟村
身份证号码: 4101811960XXXX5518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姓名:王石峰
住址:巩义市广陵路77号1号楼附3号
身份证号码:4101811979XXXX5531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姓名:柴金歌
住址:巩义市广陵路77号1号楼附3号
身份证号码:4101811979XXXX5528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姓名:邓志刚
住址:巩义市杜甫街道办常庄村
身份证号码:4101241966XXXX55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