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巩义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行使审判管理职能,年审
结各类案件12000余起,
对巩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设办公机构34个,下辖中心法庭6所,编制255名,其中行政编制111名,事业编制111名,现有在职职工222名,离退休人员51名,部门预算执行县级一级部门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主要工作任务:
一、
保障审判、执行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
保证中央空调运转,为干警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
三、
完成派遣制书记员工资发放和培训工作。
四、
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任务
五、
完成法院审判庭初步建设任务。
六、
保障工会经费。
七、
解决信访、特困当事人生活补助等问题,消除社会隐患。
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3868万元,其中预算拨款21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43万元。
支出预算说明:
20161部门预算支出3868万元,其中预算拨款21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43万元。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09万元,占36%。商品和服务支出:403万元,占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万元,占4%,项目支出1922万元,占50%。
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三公经费”的说明
法院“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与2015年相比,下降比率较大。其中:
公务接待费下降25%,下降原因有两点: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二是实行“公务灶”接待制度,减少外出招待。
公务用车购置下降100%,原因主要是市里实行公车改革制度,购置预算没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