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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玻璃引发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02-23 17:10:57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应以宽人之心度他人之过,如果斤斤计较、不依不饶,小事就会闹成大事。2016年12月29日,巩义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纠纷,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原告杨某经济损失七千三百八十八元三角二分。 

2016年4月27日下午6点,李某因为下雨到巩义市涉村镇老政府门口避雨,在经过杨某的水果摊时,不慎把杨某放菠萝的玻璃箱盖子踩碎了,李某说改天给你换一块新的,然后杨某骂李某,双方就吵了起来,杨某用拳头往李某的胸口打了一拳,李某怒气冲天拎起水果摊边的塑料水桶把水桶里面的水泼在了杨某身上,又拎着桶把儿用水桶往杨某的头部打起来,杨某慌忙用右手护头,水桶打在了杨某的右手上面。眼看越闹越凶,双方都随手在路边拿起转头,想要继续打架,这时候路人把俩人劝开,制止了纠纷。当天晚上杨某回家,右手又痛又肿,第二天就去了涉村医院拍片子,发现骨折了,就把李某告上了法院。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杨某有明显过错,可以对李某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是一件小事,对于他人无心小错,要学会宽容,忍为百福之首,怒为万丈深渊,如果人人都学会宽容,我们社会就会更和谐。

责任编辑:gy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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