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案件,案件的被告是95后青年崔某,20岁正是一生中最闪闪发光的年纪,学习、旅游过得潇洒自在,但崔某因一念之差锒铛入狱失去自由,被巩义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在巩义市某网吧内,崔某烟瘾难忍但又囊中羞涩,看到距离他位置较近的曹某座位上有一盒香烟,就趁曹某上厕所之际,迅速将香烟塞入自己口袋,发现曹某留在座位上的袋子时,崔某鬼使神差的就把手放了进去,被上厕所回来的曹某当场擒获并报警。崔某到案后,经审查发现,四个月前的11路公交车盗窃案也是崔某所为,将乘客翟某随身携带的黑色挎包内的钱包盗走,内有现金人民币1200余元、身份证、银行卡。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崔某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六个月的牢狱生活足以让这个刚成年的孩子体会到触犯法律的后果,望崔某在这段时间好好反思,出狱后发愤图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知法守法则法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迫切的需要从青少年群体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