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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16 09:10:02




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巩义法院组织干警在体育馆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为达到“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宣传目的,巩义法院干警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等法律宣传资料并布置了法律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解读,利用多媒体审判车循环播放相关法律知识,同时,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费陷阱进行了披露,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在遇到法律疑难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和解决途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巩义市市委书记袁三军在巩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陪同下来到展台前并参观了多功能审判车,袁书记提出“要充分利用多功能审判车的优势,走入基层,深入到乡镇、村庄。”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关于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法律咨询30余件,受到了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gy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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