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巩义法院召开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度该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2017年以来4起涉及食品案全的案件,于当日依法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件。同时,为了更好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巩义法院邀请了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该局打击食品犯罪的重点举措和预防措施。
对于食品安全犯罪 ,巩义法院坚持依法判处实体刑期的同时,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为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注重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和条件;财产刑惩治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5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刑适用比例高达100%。该院依法从严把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条件,对于少数依法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仅一起案件因当事人因已经70多岁,身体健康的原因,巩义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缓刑,但对其同时宣告了禁止令与处以罚金。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
此外,巩义市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联席会议等有效沟通机制,依法处理违法分子,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方式和制度,维护食品安全,杜绝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当日,巩义法院依法审理了1起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包子店因包子铝超标被依法当庭宣判,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