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我就抓我呗,住几天就住几天,反正我没钱。”很多被执行人都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拘留就不用还钱,孰不知该履行的义务还得履行,进拘留所也得还钱。
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由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4月24日被依法拘留。4月25日,刘某的家属急忙找到承办法官张红兴,希望将刘某放出来,只要能放出来他们愿意马上履行还款义务,张法官告诉他们,必须先履行义务才能提前解除拘留,刘某家属二话不说立马筹钱,下午将近五点,执行法官张红兴、刘某家属及申请执行人孙某来到了拘留所,在拘留所干警的大力配合下将被执行人刘某带到调解室,刘某家属将76000元执行款用现金及转账两种方式全部交还给孙某,案件顺利执结,刘某这才提前解除拘留。
在此奉劝各位老赖,不要以为拘留就不用还钱,该履行的义务怎么都躲不掉,还是尽早还钱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