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从早上出发一直到下午将近一点,在回郭镇、芝田、西村、米河、新中、永安6个乡镇街道办同时展开了打击老赖行动,逐镇逐村对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发出督促函并张贴公告,由村委督促其履行义务。
巩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被执行人对拖延履行、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的后果认识不清,加之有的被执行人对法院判决、裁定有意见,对法院的执行方式、措施存在疑问,害怕或拒绝与法院执行人员见面,造成传唤不到庭,履行义务不及时,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拖则拖,能躲则躲,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鉴于此,巩义法院出台了执行"督促函",即对那些拖延执行或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采用向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发放"督促函",由村委对该村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并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也在各村镇张贴了《巩义市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及该村镇的被执行人信息。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全面、正确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打击失信行为,推进诚信巩义建设,让老赖处处曝光,到处受限,无处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