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又是一个忙碌的周一,站街镇集沟村十三户村民代表早早来到巩义法院执行局楼下,为执行法官李自卫送来写有“壮志凌云”四个大字的牌匾,感谢李法官清正廉洁,神速办案。
这是一起村民与村委的合同纠纷案件,13户村民与村委签合同购置村委对外预售的门面房,先向村委交纳了五万十万不等的预订款,并约定两年内交房,谁知村委一直未动工建房,无法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房,村民要求村委返还预付款,遂双方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村委返还村民购房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村委未主动履行义务,村民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于2017年2月份转至李自卫法官手上,李法官采取强硬措施,于4月8日将村长带至执行局,并联系镇上相关领导一起协商此案件,最终通过把村里的三间门面房转卖给村内其他村民的方式,将款项直接交给13户村民,经过两个月多月的努力,此案于4月份顺利执结。
公平公正,清廉为民一直是李法官秉承的办案信念,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将人民群众的案件当做自己的案件,做好群众维权的最后一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