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法院采取“四化”措施,优作风强管理,提升警务工作规范化,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警务风纪正规化。从规范着装入手,严格按照人民司法警察着装要求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佩戴与司法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在日间值班巡查时,佩戴钢盔和执法袖标,全副武装执勤。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标准》,为法警大队配齐个人单警装备,并要求在值班备勤、看管押解、执行出警等工作中必须配带个人单警装备,突出威慑作用,实现警务风纪规范化。
二是安全检查细致化。为了确保法院及全体干警的安全,预防暴力事件发生,加强安检工作。一是本院工作人员凭证件进出机关大门,政法各单位工作人员及律师等凭本人工作证出入机关。二是当事人进入机关,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例行安检。
三是安检教育常态化。坚持把警务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把安检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定期组织法警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邀请铁路派出所为法警进行安全检查培训,有效化解安全风险,掌握安检工作主动权。
四是安检宣传新颖化。印制干警安全防护手册,以生动的人物形象,新颖的编排方式,增添安全防护手册的趣味性和新颖性,加大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干警安全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