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您的认真负责让我看到了执行工作人性化的一面,这钱我还的心甘情愿”被执行人康某边签字边感谢执行员徐淑红。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5年2月26日,被执行人康某以急用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80000元,并约定借用3个月,借款到期后,经原告贺某多次催要,康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后经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康某依旧我行我素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康某均以在外地,无偿还能力为由不予露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8月22日上午,执行员徐淑红接到申请人贺某电话,发现了正在吃早餐的康某,考虑到两当事人虽然有经济纠纷,但关系并未闹僵,便电话通知康某,让其二人一同到执行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员徐淑红通过情法引导、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对康某进行教育,康某依旧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见此状,执行员立即采取了拘留措施,并告知其如若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移交至公安机关。
拘留期间,徐淑红依旧未放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两人都作出了让步, 8月24日上午,康某家人如期将执行款送至执行局,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康某、贺某这对多年的老朋友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