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湖北省武汉市考察法院工作时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
11月17日至20日,肖扬在湖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等陪同下,在武汉市就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调研。在听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的工作汇报后,肖扬发表了重要讲话。
肖扬首先对武汉中院近两年的工作表示肯定。他说,武汉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整顿活动特别是“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法官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廉政建设出现新气象,制度建设有新举措,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法院改革迈出了新步伐。人民群众对武汉中院和法官的评价发生了变化,法院的整体工作上了新的台阶,呈现了良好发展势头。
肖扬强调,人民法院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动法官队伍建设。他说,好班子才能够带出好的队伍,创造好的业绩,这是关键的关键。同时,要用先进的思想来武装我们的法官队伍,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总揽法院工作的全局。要通过建立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和作用。要通过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备的审判工作管理体系,实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细化,实现司法行为的规范化。要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肖扬指出,只有实现了司法的公正,才能提高法院的公信度,才能提高判决的公信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客观公正和法律公正的有机统一。只有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才能真正体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肖扬说,规范司法行为深受人民群众关注,如果司法行为不规范,群众就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就会对法官审判产生疑问。各级法院要按照《法官行为规范》检查落实整改工作,实现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在鄂期间,肖扬还分别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清泉进行了交谈。
编辑:李向伟